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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艺术中心五年冠名权转让

时间:2017-04-19 00:00:00  来源:  作者:
虹桥艺术中心五年冠名权转让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216 挂牌价格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4-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5-17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其他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虹桥艺术中心简介
虹桥艺术中心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天山电影院,位于上海长宁区天山路888号。2012年12月长宁区区委、区政府按照建设“精品城区、活力城区、绿色城区”的目标,启动对天山电影院的改建。改建工程由长宁区政府全额投资,通过三年半的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虹桥艺术中心占地面积78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6平方米,设有46个地下停车位。建筑由澳大利亚设计团队设计,融入了中国的传统折纸艺术,风格简约大气。从外观形态到内部结构,从顶面装饰到地面铺装均透析着折纸的元素,在室内公共空间还运用了京剧脸谱艺术的设计元素。为了清晰地表现出中心的功能,剧院及影厅在外立面上采用了石材、金属网和钛锌板三种不同效果的材料,勾勒出不同的功能区。
虹桥艺术中心包含一个千人剧院,七个特效影厅和数个活动空间,是一座集剧院、影院、文化艺术展览、轻餐饮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设施。剧院共有固定座位1001个,其中一层池座725个,二层楼座276个。舞台配备三挡升降乐池,可满足中型乐团的演出需求。当升降乐池降至地面时,剧院座位总数可增加到1060个。剧院配备有先进的灯光和音响设备,适合举办音乐剧、话剧、综艺舞台秀、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演出。影院部分有用七个不同规格的放映厅,共有929座,其中有4K杜比全景声影厅1个、4D动感影厅1个、VIP多功能影厅1个、3D数字影厅4个。中心大堂和数个活动空间可举办展览展示、会议讲座等活动。
为提升虹桥艺术中心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上海东虹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获得虹桥艺术中心的运营资格,期限为10年(5+5)。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体育产权交易中心(1))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冠名权期限为五年。冠名权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权益、品牌露出及展示权益、VIP招待计划等权益,具体权益内容详见本项目附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东虹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冠名方需全额支付第一年冠名费;在合同期内,冠名方需在每个合同年结束前100个自然日内支付下一个合同年的冠名费;冠名费的年递增比为103%,即:第二年冠名费为第一年冠名费的103%,冠名费逐年递增;冠名费需直接支付给运营方。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设保留底价,该保留底价于挂牌期间不予公布,运营方将在挂牌期满后至报价(竞价)开始前将保留底价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递交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

2.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的同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帐号:216290100100055015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冠名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冠名权受让申请书》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联交所将组织预设保留底价的报价。若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运营方的保留底价,本项目成交,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冠名权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价款。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上海东虹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冠名权合同,支付约定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运营方的保留底价的,本项目不成交,报名保证金将在报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的意向受让方,联交所将组织预设保留底价的竞价,报名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各意向受让方中,出价不低于运营方预设保留底价、且报价最高的成为本项目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冠名权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价款。确定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上海东虹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冠名权合同,支付约定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于报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均低于运营方的保留底价的,本项目不成交,竞价保证金将在报价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6.为保护运营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运营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运营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运营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报名保证金,作为对运营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冠名权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支付价款的。

7.本次价款采用多次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冠名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约定时间将价款付至运营方指定账户。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拥有合法的资金、可靠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截止2016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元(以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五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应书面承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举牌的同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体育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朱爱省(体育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38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体育产权交易中心(1)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丽
受托机构电话 6265727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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