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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4SH1000212]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分公司水泥制杆厂部分资产

时间:2014-09-29 12:12:12  来源:  作者:
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分公司水泥制杆厂部分资产      
  转让标的名称 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分公司水泥制杆厂部分资产  
  项目编号 GR2014SH1000212   挂牌价格 2080.6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1-03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设备机械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滚焊机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中国[156] 山西省[140000] 晋中市[140700] 祁县[140727]
  航材
  所在地
交通运输设备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晋KN2397
  所在地 中国[156] 山西省[140000] 晋中市[140700] 祁县[140727]
  车型 轿车
  颜色 银灰
  是否包含车牌
  行驶公里数 60000公里
  其他资产
  其他
  名称 电子设备、存货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风路226号
  联系人信息 王女士 010-63799892
  资产评估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5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832.230000万元   2080.61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其中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为租赁土地,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2、本项目转让的资产数量及价值依据2014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348号),由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分公司水泥制杆厂仍在持续经营,从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接日期间,上述转让资产中存货的数量有可能发生增减变化,转、受双方在资产交接日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80.6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本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24.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8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5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799892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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