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曲阳路984号地下室房地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物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法人等其他组织适用)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形适用)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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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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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984号地下室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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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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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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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984号地下室房地产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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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权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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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
权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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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地虹字(1998)第001923号 |
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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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用地 |
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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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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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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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平方米 |
权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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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平方米 |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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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资产的建筑面积为545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位于地下一层。其内部由原承租方进行了简单装修,墙面均为涂料粉刷,地面铺有米色地砖,分户门为木门,塑钢窗框,保养情况较为一般。 |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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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多为住宅区,社区成熟度较高,附近有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银行等,配套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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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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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临曲阳路,东靠运光路,北近邯郸路,南靠腾克路,紧邻大柏树立交桥,距离地铁3号线大柏树站约1公里,附近有59、118、133等多条公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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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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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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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利人联合转让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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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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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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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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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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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展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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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984号 |
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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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泽 13816214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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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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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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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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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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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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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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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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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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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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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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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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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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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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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877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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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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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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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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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物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
3.《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自评估基准日至物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物受益由转让方享有。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意向受让资格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产权交易合同》的;(c)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6.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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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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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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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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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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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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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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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海联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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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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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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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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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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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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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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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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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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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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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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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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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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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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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灵船厂(舟山四八零六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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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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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港西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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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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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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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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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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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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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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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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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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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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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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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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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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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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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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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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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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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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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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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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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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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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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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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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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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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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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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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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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州路333号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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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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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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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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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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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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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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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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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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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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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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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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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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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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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16号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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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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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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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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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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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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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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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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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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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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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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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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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经贸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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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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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一路1230号A区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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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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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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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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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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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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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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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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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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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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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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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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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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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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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一路1250号1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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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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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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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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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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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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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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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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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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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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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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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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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3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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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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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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