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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4SH1000250]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时间:2014-10-31 12:12:12 来源: 作者:
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项目编号
GR2014SH1000250
挂牌价格
1261.87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3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1-2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机动车 无形资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法人等其他组织适用)
2、 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转让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形适用)
4、 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 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切纸机和升降车等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浦东新区[310115]
规格型号
SQZK1150等
计量单位
台
数量
85
成新率
-
主要功能用途
切纸
现状分析
折旧后可使用
交通运输设备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天籁小轿车等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浦东新区[310115]
车型
EQ7350AA等
颜色
黑色
购置日期
2014-10-29
是否包含车牌
是
数量
6
无形资产
名称
发明专利和注册商标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ZL200510029258.5等
主要产品
一种挤出成型木塑发泡装饰型材配方及制备方法等专利,飞达图形注册商标
使用范围
商标使用范围:切纸机、裁纸机、包装机械等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无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展示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66号
联系人信息
13636698450舒先生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0-27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735.380000万元
1261.87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无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61.8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8.56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3.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报价网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④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受让上述资产后,应继续在原紫光公司租赁的立跃路场地持续经营,并承诺与现房屋出租方在现有的租赁协议到期后再续签租期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协议。
8.受让方须在举牌受让本项目同时须举牌受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
9.完成经营性资产交易后,交易双方应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原则上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清点交接和相关转让工作。对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转让方投入的资产,按资产现状再次评估后,结算交接。
10.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在完成经营性资产转让交易后,应在6个月内实施并完成申威达公司经营性资产搬迁至浦江镇立跃路场地的工作,搬迁时间最晚不超过产权交割日之后的6个月。经测算涉及搬迁补偿40万元,停工损失费80万元,总计约120万元,由出让方承担。受让方如能按期在6个月内搬迁完毕,则豁免该期间的场地租金,若否,则将按市场公允价收取租金,并补收豁免期间的租金。经测算,现申威达厂区建筑面积共有11429平方米,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天为1.14元计算,从资产结算交接次日起,按天结算。
11.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全部接受紫光公司协解后并愿意进入新企业工作的职工,并签订一至三年的劳动合同,且薪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其原先水平,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12.受让方应书面承诺保持紫光公司管理层和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
13.由于评估转让价格中已计提了申威达公司已售产品中三包期内的维修服务费和出让资产中部分产成品整改修理费,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履行和承担上述产成品的全部维修服务责任及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的经营范围应涉及印刷包装行业中的材料或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二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审计报告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78.561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吴烈忆
联系电话
62657272-149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海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411377
受托机构联系人
林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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