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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4SH1000316]上海市新市路258号底层

时间:2014-11-17 12:12:12  来源:  作者:
上海市新市路258号底层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市新市路258号底层  
  项目编号 GR2014SH1000316   挂牌价格 1196.1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一、转让方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转让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本房产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新市路258号,坐落在虹口区大柏树商圈,为临街底层商办用房。房产带有独立封闭停车大院,可停放5-6辆汽车。物业设施齐全,有空调、监控、保安门房。
房产现出租于一家贸易公司用于办公,租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租金20万元整。
本房产临近轨道交通3号线大柏树站,步行距离仅5分钟,周边交通发达,内环高架路、逸仙高架路、中环高架路近在咫尺。临近曲阳路商圈、虹口足球场、上海外国语大学,周边有多个高档住宅小区。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市新市路258号底层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沪房地虹字(2014)第007667号
  规划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目前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 3125 平方米
  建筑面积 443.01 平方米
  权证面积 443.01 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14年3月28日至2054年3月27日止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已通知但无法确定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展示地点 上海市新市路258号
  联系人信息 储衡 1860210725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0-28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69.685929万元   1196.13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房产现出租于一家贸易公司用于办公,租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租金20万元整。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96.1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人,则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则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物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物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甲方应支付的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的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在支付交易所价款同时一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
6.本项目转让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支付。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5.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日升出租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飞虹路360弄9号3645C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吴烈忆   联系电话 62657272-149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474500*2083
  受托机构联系人 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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