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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4SH1000321]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煤灰池一座)

时间:2014-11-21 12:12:12  来源:  作者: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煤灰池一座)      
  转让标的名称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煤灰池一座)  
  项目编号 GR2014SH1000321   挂牌价格 939.7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19
  标的所在地区 湖南   物权类别 不动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京华国咨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工业构筑物,存放煤灰用,煤灰池。详见评估报告。
  不动产
  名称 煤灰池
  地理位置 湖南
  权属性质 国有产,工业构筑物
  权证编号
  规划用途 存放煤灰
  目前用途 存放煤灰
  使用期限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工业构筑物,煤灰池。
  配套设施

  周边环境
厂区内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不涉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集中展示
  展示地点 湖南岳阳标的资产所在地
  联系人信息 李经理,1362109975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正行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4
  评估基准日 2013-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886.800000万元   939.71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39.7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本标的同时须受让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900切纸机设备)和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800切纸机设备)两个项目。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机构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买受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关艳红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5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京华国咨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62109975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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