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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4SH1000350]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40-56号天和玉大酒店

时间:2014-12-19 12:12:12  来源:  作者: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40-56号天和玉大酒店      
  转让标的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40-56号天和玉大酒店  
  项目编号 GR2014SH1000350   挂牌价格 58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1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19
  标的所在地区 辽宁   物权类别 不动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不动产
  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40-56号天和玉大酒店
  地理位置 辽宁
  权属性质 国有(联营企业房产)
  权证编号 大房权证西单字第1998007368号
  规划用途 房屋设计用途:非住宅,【附记:购买商品房(房屋用途商服)】;土地性质为公共建筑用地。
  建筑面积 11598.38 平方米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大连人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4-04-0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5353.00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2010)甘执恢字第711号《民事裁定书》、(2010)甘执恢字第712号《民事裁定书》记载,现产权持有者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大连星海湾支行。但《房屋所有权证》“大房权证西单字第1998007368号”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大连天和玉大酒店有限公司。2、本项目资产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未办理土地分割手续,以“大政地城字[1995]26001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记载的信息为依据确认相关数据。3、该资产处置前委托看管期间产生的看管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手续、买受人需承担房屋及土地多次过户的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8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予以扣除,不予返还;意向受让方在交付保证金时对此需出具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2)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制定账户。
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应承担的多次过户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挂牌期间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4.关于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主体资格,出让人有权予以审查。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河湾支行
  注册地(住所)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
  注册地(住所) 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号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银行总行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章艳琴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易远卓   联系电话 010-51918749、13581823719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58257188-800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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