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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13SH10G2676-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部分资产(新疆库尔勒市佳德花园16#楼3单元102室房产)
时间:2014-12-28 18:33:23 来源: 作者: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部分资产(新疆库尔勒市佳德花园16#楼3单元102室房产)
转让标的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部分资产(新疆库尔勒市佳德花园16#楼3单元102室房产)
项目编号
W313SH10G2676-4
挂牌价格
28.755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6-1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9-03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
物权类别
不动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_
不动产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部分资产(新疆库尔勒市佳德花园16#楼3单元102室房产)
地理位置
新疆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库尔勒房权字第9900203300号;库尔勒市国用(2009)第00092796号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79.44 平方米
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为2057年11月26日
配套设施
库尔勒市佳德花园16#楼3单元102室,砖混结构,二室一厅一卫一厨,东西向,客厅、主卧朝西,客厅和卧室都有窗户。102室有东西2个进户门,进入更便捷,房屋简单装修,装修基本完好,能正常使用。
周边环境
新疆库尔勒市佳德花园位于库尔勒市南市区延安路南侧,距离新市府广场500米,距市中心约7公里,2007年12月建成,2008年入住。佳德花园为砖混结构,外墙贴灰色条形瓷砖,步行梯,防盗门,白色塑钢窗。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无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30
评估基准日
2013-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5.541993万元
35.55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本项目为第四次挂牌,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8.755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使用权证》所载的权利人名称为荆门新维石化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荆门新维石化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该资产划归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所有。
2、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承诺基准日该房产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3、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该房产从2011年1月起未缴纳物业费和供暖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8.75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注册地(住所)
荆门市白庙路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连迪慧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94365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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