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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13SH10G1835-2]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6幢厂房)
时间:2014-12-28 18:33:30 来源: 作者:
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6幢厂房)
转让标的名称
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6幢厂房)
项目编号
W313SH10G1835-2
挂牌价格
2082.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7-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9-05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物权类别
不动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_
不动产
名称
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浙江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土地证:甬国用(2007)第0900025号.房产证:甬房权证保字第20070017号.
规划用途
工业
目前用途
厂房
土地面积
10822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564.8 平方米
权证面积
11564.8 平方米
使用期限
至2045年6月21日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否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地点
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1-30
评估基准日
2012-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2313.00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为第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前次挂牌的基础上下浮10%。
2、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本项目收费标准:(1)如仅有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交易佣金比例为成交价格的1.5%。(2)如有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交易佣金比例为成交价格的3.5%。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82.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或产权转让公告)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受让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支付出让委托合同约定的受托经纪机构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按照上海联交所通知(或产权转让公告)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产权交易价款、服务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若违约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最终未能成交的,受让方应当承担本次交易中本方及转让方应付的服务费。产权交易标的再次挂牌交易时,若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的,本次违约的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7.本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以实际交接日现状交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宁波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6幢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8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郑向青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1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连迪慧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6251727、13651927179、13564508848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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