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东风汽车专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奉贤区星火开发区乐民路251号厂房及设备)

时间:2016-10-1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东风汽车专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奉贤区星火开发区乐民路251号厂房及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496 挂牌价格 52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0-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1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上海东风汽车专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奉贤区星火开发区乐民路251号土地、厂房及设备)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东风汽车专用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奉贤区星火开发区乐民路251号土地、厂房及设备)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奉字(2009)第001163号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 15272.0平方米
建筑面积 9255.0平方米
使用期限 1995年2月10日至2045年2月9日止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胡国夫:1358567565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 我方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 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8、 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本批次标的进行交易。 9、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若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转让过程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风汽车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01
评估基准日 2016-03-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银行贷款。
2、本次交易如为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3%缴纳交易手续费;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 %缴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除沪房地奉字(2009)第01163号房地产权证载明的9,255平方米房屋外,其余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证。相关面积未经有关部门测绘,面积均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如与以后权属登记有差异,以权属登记证书为准。 2、企业账面净值较低是由于包含了11,652,762.94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该减值准备为东风集团整体资产减值的分摊金额,非企业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实际产生的资产减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东风汽车专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民乐路25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风汽车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风汽车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保证金156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
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
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
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
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
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若由于竞买人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
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竞买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交易
价款账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216290100100055015;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
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
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6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截止日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关艳红(央企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90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托机构联系人 楼悦飞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657272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