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句容市宝华镇仙林悦城11幢2212室)

时间:2016-11-01 00:00:00  来源:  作者: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句容市宝华镇仙林悦城11幢2212室)
项目编号 TR2016SH1000093 挂牌价格 53.61447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08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镇江市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仙林悦城楼盘位于仙林东路6号,南大东,享南大等名校教育配套。坐拥绝佳自然生态资源,紫金山、宝华山、汤山、栖霞山等四山环绕,周边银行设施及医疗机构一应俱全,交通便捷,有公交直达,距离地铁仅2公里,周边商圈配套:仙林金鹰奥莱城、万达茂等大型商业汇聚,囊括购物中心、商务休闲、餐饮会馆、五星级影院、公共设施等城市多功能业态均已进驻。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句容市宝华镇仙林悦城11幢2212室)
地理位置 江苏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苏(2016)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00429号
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面积 62.27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04年08月08日至2074年08月09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房屋虽归属于句容市,但水电气等生活服务设施已划归南京市管理,产权划归南京市区指日可待,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暂不受南京“限购令”的影响,具备一定投资价值。该房屋原用于公司专家及员工宿舍,内部精装修,家具一应俱全,并配套安装热水器、暖气片等,可拎包入住。
配套设施 房屋周边商圈配套:仙林金鹰奥莱城、万达茂等大型商业汇聚,囊括购物中心、商务休闲、餐饮会馆、五星级影院、公共设施等城市多功能业态均已进驻。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需提前电话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 房屋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俞俊杰 1377444745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0-17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仙林街道仙境路10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内支付保证金1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
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
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
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
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被确定
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
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
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2%支付。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茅怡漪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项仁庆
联系电话 62657272-1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俞俊杰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88597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