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3050号房产及附属建筑)

时间:2016-10-28 00:00:00  来源:  作者:
 
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3050号房产及附属建筑)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412-2 挂牌价格 247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0-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2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共计3751平方米,地上建筑为:1.立体停车库,地上7层,建筑面积7395.57平方米,车位92个;2.地下车库,位于负一层,面积1784.06平方米,合计车位72个;3.配套用房,位于7楼,面积231.76平方米;4.地面40个停车位。地下停车库已投入使用。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3050号房产及附属建筑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沪房地长字(2009)第002676号
规划用途 综合(商业、办公)
土地面积 18103.0平方米
建筑面积 9411.0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01年12月7日至2051年12月6日止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3050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邓丽 021-55895065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3-15
评估基准日 2015-07-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中: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根据沪房地长字(2009)第002676号《房地产权证》,待估宗地为综合(商业、办公)用途,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建(2005)0050106100003号文件,规划地上建筑为配套用房及立体停车库。本次土地估值按照特定规划用途(停车场)进行评估。 2. 待评估资产至今尚未竣工验收,本次评估未考虑竣工验收时可能对资产价值产生的影响。 3. 本次评估的土地存在产权证未拆分情况,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长字(2009)第002676号,共涉及土地面积18103平方米,其中经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共3751平方米,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拆分对地价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450号317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保证金654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
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
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
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
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
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
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
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房产部门规定需缴纳的房产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
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54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高少辉(央企二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羌
受托机构电话 010-6016951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