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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视频监控终端”部分技术资料)

时间:2016-11-03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视频监控终端”部分技术资料)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488-2 挂牌价格 74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01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无形资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视频监控终端主要由SD卡录像机和倒车显示屏两部分构成,其中:
SD卡录像机采用高速处理器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结合视频压缩/解压缩技术,以SD卡作为存储介质,可实现4路CIF、HD1和D1格式的录像,录像数据可用于数据查询与事故分析。
倒车显示屏主要实现对监控视频的显示,原有终端方案中有两路视频显示,分别是“录像机四合一输出”和“倒车”视频画面,其中“录像四合一输出”由上车门视频、车内全景视频、前方路况视频及司机视频四路画面组成,“倒车”视频可由倒车信号自动触发,两路视频之间可手动切换;倒车时显示器可自动切换到摄像头所显示画面,倒车完后自动切换回先前播放的画面;另外,显示器附有一个卡片式全功能遥控器,还具有OSD全英文菜单,外形优美,性能稳定,图像清晰,色彩鲜明,操作简单等特点。
 
资产类别 无形资产
名称 视频监控终端系统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2号楼B座101室
展示联系人信息 霍经理:18010167489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30
评估基准日 2016-05-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此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及其载体处于初步开发完成阶段,如需生产相应产品,还需投入试验及后续研发。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2号楼B座1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2万元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
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
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
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保证
金外的剩余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
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
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认可:
①同意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②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③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标的时须一并受让同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北京航天科工世纪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10号楼办公楼)项目。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22.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舒辰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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