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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拓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3层1301非配套公建用房)

时间:2016-11-03 00:00:00  来源:  作者:
 
北京万拓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3层1301非配套公建用房)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522 挂牌价格 6585.47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01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3层1301非配套公建用房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3层1301非配套公建用房
地理位置 北京
权证编号 X京房权证海字第440885号
规划用途 非配套公建
建筑面积 1836.44平方米
权证面积 1836.44平方米
配套设施 无车位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
标的展示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3层
展示联系人信息 刘博琳 010-58382604,13718111345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03
评估基准日 2016-07-15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由于整栋房产转让方自己将用于办公,此次只是出售其中一层,因此无固定车位提供给意向受让方。
由于转让方正在对该栋楼进行整体装修改造,预计完工时间为2017年6月,故此次项目完成转让后,转让方最早在2017年12月才能将此标的交付给意向受让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万拓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9层901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0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
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
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
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
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5.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由于整栋房产转让方自己将用于办公,意向受让方受让此标的房产后,只能用于办公。意向受让方如需对标的房产重新装修,装修方案须征得转让方的同意并符合转让方的相关要
求。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9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点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愫
受托机构电话 1371842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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