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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娄塘镇陆渡村788号工业房地产)

时间:2016-11-17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娄塘镇陆渡村788号工业房地产)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544 挂牌价格 16502.36458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4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娄塘镇陆渡村788号工业房地产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沪房地嘉字(2015)第025618号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目前用途 厂房
土地面积 715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61667.62平方米
权证面积 71550.0平方米
使用期限 1993年9月2日至2043年9月1日止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资产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席海霞 13816514729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嘉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20
评估基准日 2016-06-3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嘉定工业区工业用房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95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6∶00)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
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
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
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本项目,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
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
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
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
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
人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
人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按竞价方案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本项目如通过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需交纳成交价格1%的交易手续费;如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需交纳成交价格2.5%的交易手续费。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
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95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00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金琦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14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嘉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燕
受托机构电话 021-5952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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