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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共285项)

时间:2016-11-23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共285项)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583 挂牌价格 9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1-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29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共285项)
资产类别 设备资产_设备机械
名称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共285项)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嘉定区[310114]
规格型号 各类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共285项)
数量 285项
主要功能用途 原用于医药—中药提取、制剂生产
现状分析 不再利用,挂牌出让。其中部分设备应由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机构进行拆除等工作。对标的资产的本身产品质量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外青松公路446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汪俊杰13801611217
一、转让方承诺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9-27
评估基准日 2016-05-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固定资产清理评估明细表序号228-285#传递窗等资产无账面值,系账面在土建工程中列支或费用化,报废设备账面已经转营业外支出,一次性摊销等原因造成,权属归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2、本次评估的是报废设备的不含税价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外青松公路44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于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
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
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本项目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则本项目终止。

3.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拍卖成交的由拍卖公司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标的物交付前将物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
全额支付至上海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
本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受让方本次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5%支付。

7.受让方需提供《拆除施工方案》。

受让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金琦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14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石池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41606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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