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中铁楚桥物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1508、1509、1510、1511、1512、1515、1516号房产及地下1层11、12号车位)

时间:2016-12-05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中铁楚桥物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1508、1509、1510、1511、1512、1515、1516号房产及地下1层11、12号车位)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614 挂牌价格 83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1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1508、1509、1510、1511、1512、1515、1516号房产及地下1层11、12号车位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沪房地虹字(2006)第0040号等
规划用途 办公
目前用途 办公
土地面积 440.49平方米
建筑面积 440.49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02年12月1日至2052年11月30日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焦先生1337012205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28
评估基准日 2016-07-12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铁楚桥物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汶水东路278号151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上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9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
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
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
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
价款及服务费至上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交所在向转受让双方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上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在《交易合同》签署并付完除保证
金外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在转让方的必要配合下办理标的房产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30%赔偿转
让方的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和产权交易
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
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
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如需网签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应给予配合完成。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8740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焦先生
受托机构电话 1337012205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