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部分资产(47台(套)报废资产)

时间:2016-12-2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部分资产(47台(套)报废资产)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643 挂牌价格 0.6308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2-26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其他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展示时间 2016-12-15
标的展示地点 杨浦区隆昌路690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杨志聪,13003216952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易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1-14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90号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资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物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
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
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
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
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
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
书》、《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
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

3.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履约保证金外的物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
构指定账户。

4.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
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
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
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
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6.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

受让资格条件
1.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

3.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1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确定意向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陈磊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9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8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易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赵华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211796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