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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11套商住楼及配套设施)

时间:2016-12-2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11套商住楼及配套设施)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646 挂牌价格 812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2-21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1-18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标的资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金贸大厦内,该地块东临北礼士路,南临北礼士路西四条一柚,西临铁路巷,北临西直门外大街。与德宝大厦隔街相望,邻近北京动物园、动物园批发市场、北京展览馆等着名地标,交通便利。靠近地铁13号线、2号线、4号线西直门站。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的《北京市201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标的位于北京市市土地等级商业二级地区。地理位置较好。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11套商住楼及配套设施
地理位置 北京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X京房权证西字第099151号等
规划用途 办公
目前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1562.3平方米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1、电子设备7台\套 2、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配套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市政设施均能满足使用的需要求。
周边环境 坐落于繁华的西直门商业区,位于西直门桥西,与德宝大厦隔街相望,邻近北京动物园、动物园批发市场、北京展览馆等着名地标,交通便利。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挂牌截止日
标的展示地点 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
展示联系人信息 章小姐13801820329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02
评估基准日 2016-08-31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章芸芝13801820329
2、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时间较长,整个转让过程约180天。
3、本次转让标的为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11套商住楼及配套设施,具体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201、202、203、205、206、220、221、222、223、225、226合计建筑
面积为1562.3平方米,合计房产价格为:8116万元。配套设施价格为4万元。
4、房产部分已租赁,租户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对象存在出租情况,具体租赁情况如下房间号:220,租赁期:2014.12.01--2017.11.30 。房间号:205,租赁期: 2015.01.20--2018.01.19 。房间号:201、202、225、226,租赁期: 2014.05.01--2017.04.31。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黄浦区九江路55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24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
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
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
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
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
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
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处置标的。[交易价款账号:
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216290100100055015;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享有。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
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
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
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 受让人即为产证登记人。

8.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资产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6层及附属设备和2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如该二个项目进入竞价程序,竞价增
值部分,将按照二个标的资产的金额,按照比例分摊,分别为: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6层及附属设备和20个地下车位使用权。)占50%;上海王宝和大酒
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2单元11套商住楼及配套设施)占50%。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3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章芸芝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602400 1350166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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