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兴业”轮船)
项目编号 | GR2016SH1000659 | 挂牌价格 | 71.0000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12-2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01-10 |
标的所在地区 | 物权类别 | 船舶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该船目前各系统运转正常,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设备_机动车 |
资产类别 | 船舶 |
名称 | 兴业 |
船籍港 | 上海 |
总长、宽、型深 | 43.50米/7.6米/3.80米 |
总吨位 | 306 |
净吨位 | 91 |
船体材料 | 钢制 |
主机类别 | 内燃机 |
资产描述 | 该船目前各系统运转正常,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
主机总功率 | 660千瓦 |
推进器 | 螺旋桨 |
建成日期 | 2001-03-30 00:00:00.0 |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 | 2020年5月20日 |
共有情况 | 无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标的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标的展示地点 | 上海东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逸仙路3901号) |
展示联系人信息 | 姚雪峰 13564255035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你所,将持有的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兴业”轮船)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物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与受让方协商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本标的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若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转让过程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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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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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兴业”轮是一艘海洋工程地质调查船,主要承担多波速测深等工程地质调查工作任务,“兴业”轮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03月31日。 2、根据CCS入级规范,该轮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应进行特检修理,完成换证检验。目前该轮于2016年3月18日进行了搁置检验,CCS签发了《国内航行船舶检验报告》,并在上海东真船厂进行冷 搁置。根据《CCS船搁2009》规定:如对该轮恢复营运,需进行CCS特别检验修理,该船目前各系统运转正常,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3、受让方负责完成换证检验、恢复船籍和船东变更工作,转让方协助配合。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已经过期,且评估对象截至评估报告日未进行特别检验。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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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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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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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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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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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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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 | 请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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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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