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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的5种检测技术

时间:2017-01-23 00:00:00  来源:  作者:
水稻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的5种检测技术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030 挂牌价格 7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09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无形资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水稻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的5种检测技术
资产类别 无形资产
名称 水稻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的5种检测技术
主要产品 水稻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的5种检测技术
使用范围 该检测技术有利于生产企业(基地)在相关病虫害防治中对5种农药残留安全间隔期的执行,严格控制水稻生产过程中的药虫害发生,有助于控制水稻产品中噻呋酰胺、嘧菌酯、甲维、茚虫威及乙虫腈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限量要求,保障水稻产品的质量安全与消费安全。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农业科学院
评估基准日 2016-11-28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70.000000
估值依据类别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成交后该水稻中的5种检测技术物权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将其相关的技术资料交付受让方,转让方仍然保留该5种检测技术的使用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底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包括了转让方为受让方提供的后续技术培训等费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注册地(住所) 北翟路2901号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自行报价的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交易价款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应书面承诺。近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合作方的不良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技术交易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徐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38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受托机构联系人 徐杰
受托机构电话 626572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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