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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移动式堆料机1台设备)

时间:2017-01-26 00:00:00  来源:  作者: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移动式堆料机1台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056 挂牌价格 630.35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1-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2-28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移动式堆料机1台,在宝山钢铁股份公司(上海宝山富锦路885号)厂区内,规格型号为BF0815T,成新率为93.55%。主要功能设备:设备形式为移动悬臂式;工作制度为重型工作制;额定堆料能力(t/h)为500(煤),1200(矿);作业方式为走行、俯仰、回转、受料、堆料;驱动形式为机上自带柴油驱动:受料形式为三面受料。现状分析: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功能正常,外观较好。
资产类别 设备资产_设备机械
名称 移动式堆料机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宝山区[310113]
规格型号 BF0815T
计量单位 移动式堆料机1台,在宝山钢铁股份公司(上海宝山富锦路885号)厂区内,规格型号为BF0815T,成新率为93.55%。主要功能设备:设备形式为移动悬臂式;工作制度为重型工作制;额定堆料能力(t/h)为500(煤),1200(矿);作业方式为走行、俯仰、回转、受料、堆料;驱动形式为机上自带柴油驱动:受料形式为三面受料。现状分析: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功能正常,外观较好。
数量 1
成新率 0.9355
主要功能用途 设备形式:移动悬臂式;工作制度:重型工作制;额定堆料能力(t/h):500(煤),1200(矿);作业方式:走行、俯仰、回转、受料、堆料;驱动形式:机上自带柴油驱动:受料形式:三面受料。
现状分析 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功能正常,外观较好。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厂区原料矿场
展示联系人信息 唐斌 26645957 燕双武 26647264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17
评估基准日 2016-04-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595.400000(万元) 630.350000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共1项,账面原值636.46万元,账面净值595.40万元,评估价值630.35万元。
2、本项目若协议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3%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所有设备参照以评估备案文件基础上并在选取挂牌范围为准,转让方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均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确认现状为准。

6.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双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一日向转让方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资产,且并不退还转让价款。自转受双方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设备的保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设备清运的工期自签署《物权转让交接确认书》之日开始计算,工期不超过30个自然日,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转让方在实物移交后30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挂牌底价为不含税价格,若需转让方开具发票,受让方须承担法定税金。

7.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意向受让人如需现场查看,需向转让方联系人事先联系。意向受让人现场查看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被授权查看人的身份证。

8.受让方须自行拆除、吊装、运输本次转让设备。如需转让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等,应向转让方办理用能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本设备为单体大型设备,如需拆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进场前签署安全协议,遵守宝钢厂区安全、交通、治安、保卫及进出厂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收转让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自行拆除、吊装、运输本次转让设备。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弃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受让资格经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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