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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嘉兴市秀州路667号商铺)

时间:2017-03-1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徐汇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嘉兴市秀州路667号商铺)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102 挂牌价格 815.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1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3-23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嘉兴市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该房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州路解放路口,东至长水塘,南至解放路,西至秀州路,北至闸前街河;周围交通较便捷,有5、15、32、53路等公交线路。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徐汇房产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嘉兴市秀州路667号商铺)
地理位置 浙江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嘉房权证禾字第00689806号》和《嘉土国用(2014)第573189号》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建筑面积 549.74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48年2月5日止
配套设施 该房屋结构为钢混,青砖院墙,竣工于2011年,平面布置为地上2层,地下1层,每层基本相同建筑面积,配置约克水系统中央空调,室内处于毛坯房状态。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嘉兴市秀州路667号
展示联系人信息 卢侠鸣 徐汇区上中路479号501室 021-64335822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180天。
2、该房屋目前空置。
3、为避免集中看房,需看房者可以预约,看房联系人:卢侠鸣,办公室电话:021- 64335822  手机:13641814519,将逐批安排看房时间。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徐汇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51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书,并在挂牌期内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244.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包含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由于竞买人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逾期未付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则视作竞买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房屋维修基金等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还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4.5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挂牌期限内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钟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5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徐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谈龙花
受托机构电话 021-6443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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