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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新丰西服务区商业1对(不含加油站)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

时间:2021-04-27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新丰西服务区商业1对(不含加油站)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
  • 【项目编号】:GR2021SH1000240-2
  • 【标的所在地区】:
  • 【资产类别】:
  • 【转让价格】:7158.771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4-2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5-26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吴楠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13942637399 |业务负责人: 董慧聪(YQ2)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1391100076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新丰西服务区商业1对(不含加油站)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
资产类别无形资产名称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新丰西服务区商业1对(不含加油站)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
资产类别其他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展示时间转让信息披露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2、本项目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前提供独立保函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本项目受让方负责全服务区内(不仅限于服务区商业设施,含服务区内其他公益设施,但不包含加油站范围)保安、保洁、绿化、污水处理、垃圾清运、交通疏导、水电维管等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应满足甲方制定的服务区管理办法要求。本次交易条件以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及合同附件为准。 4、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等评估文件仅供参考,不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定价、交易、交割依据。 5、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公告附件《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韶关市乳源县鲜明南路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综合大楼101D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1、本项目接受分期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总额30%的首付款(含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在项目运营开通时,在转让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总额30%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当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满一年,在甲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总额40%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上述付款要求是价款支付最低要求,本项目接受比上述约定提前和超过约定比例付款。 3、受让方应当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就延期付款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等额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与各支付时点对应。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147.631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经转让方书面确认其资格后,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或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本转让标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成功后,除竞价之日后因政府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阻无法进行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8.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及合同附件之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9.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的“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新江服务区商业1对(不含加油站)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项目及“广东韶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项目官渡停车区商业1对24年10个月的经营权)”项目,本项目与上述两项目捆绑转让。如项目通过竞价方式成交,则成交价中的溢价部分按照各项目转让底价占总转让底价的比例来分配。;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8、2019、2020年)财务报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至少在营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并提供相关合同及照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举牌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147.6313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新丰西服务区商业经营权转让合同.zip
2《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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