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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二)权益招商

时间:2021-04-1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二)权益招商
  • 【项目编号】:TR2021SH1000035
  • 【标的所在地区】:
  • 【资产类别】:
  • 【转让价格】:4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4-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4-21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钱贇(体育和旅游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57 |业务负责人: 钱贇(体育和旅游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5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项目简介: 中国轮滑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轮滑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中国轮滑协会所管辖的轮滑运动项目包括使用各种滚轴类鞋、板等类似器材在各种场所进行的含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轮滑阻拦、单排双排轮滑球、滑板、花样轮滑、极限轮滑、轮滑速降、轮滑回转、滑板车等轮滑小项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的比赛、训练、表演、培训、健身、娱乐等活动。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单个应标方获得权益: 1.应标方被授予“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称号。 2.应标方可在产品包装等宣传品中使用“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称号字样。 3.应标方可在应标方举办的赛事活动中享有“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特许使用权,并可使用“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进行商业宣传的权利。 4.应标方将获得项目方每年主办的至少三场比赛的秩序册中1页广告宣传位置。 5.应标方将获得项目方每年主办的至少三场比赛现场广告牌位置2块、现场展位1个。 6.项目方将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应标方参加全国轮滑比赛的开幕式和颁奖等活动。 7.项目方与应标方将共同举办部分轮滑赛事。 8.双方相互职责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轮滑协会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经济类型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应标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现金价款直接支付给项目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挂牌价格人民币40万元,为应标方在合作期内向项目方交纳的总费用。合作期限为4年,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2.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共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一)权益招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二)权益招商”和“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三)权益招商”。本项目为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之一。每个子项目所附权益、应标方择优方式等均完全相同。; 3.意向应标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本项目即对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整体报名。无需再对其他子项目重复报名。如意向应标方成为应标方,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受让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所含子项目,且最终最多仅会成为一个子项目的应标方。; 4.意向应标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自行下载《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规定递交《举牌申请书》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经过项目方确认后,该意向应标方成为产权标的的竞标方。; 5.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共需招募应标方数量为最多3个。项目方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项目包(包含三个子项目)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竞标方总数情况,按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应标方。项目包的每个子项目(含本项目)均只产生一个应标方。; 6.信息发布期满,如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包含三个子项目)合计只征集到三个以内(包含三个)符合条件的竞标方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 7.信息发布期满,如中国轮滑协会官方赛事合作伙伴项目包(包含三个子项目)合计征集到四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标方的,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应标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 8.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 9.意向应标方若成为应标方,应标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 2)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成交,应标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挂牌底价的5%,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0%。 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 应标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10.竞争性谈判中,意向应标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 1)意向应标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 2)意向应标方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 3)意向应标方的报价; 4)其他。;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应标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应标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应标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应标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应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应标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4.意向应标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争性谈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举牌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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