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云龙路100号12栋1单元5楼9号房地产)

时间:2021-04-01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云龙路100号12栋1单元5楼9号房地产)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813-2
  • 【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 成都市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83.61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4-0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4-15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川(2020)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06704号
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107.28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2、其他请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注册资本(万元)9985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陈雯海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支付保证金25.08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1)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 2)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3)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对如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7)认可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5.083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