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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挖掘机等8项固定资产) |
时间:2021-02-01 14:28:40 来源: 作者: |
- 【项目名称】: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挖掘机等8项固定资产)
- 【项目编号】:GR2021SH1000071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奉贤区
- 【资产类别】:机械设备
- 【转让价格】:256.85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2-0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2-18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张玲燕 联系电话:57181676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挖掘机等8项固定资产)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起重机(先导式) | 规格型号 | SYM5241JQZ(QY50C)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购入日期:2011年1月1日;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2月25日;行使公里数1000公里。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起重机(机械式) | 规格型号 | SYM5240JQZ(QY20)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购入日期:2011年1月1日;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2月25日;行使公里数1000公里。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牵引车 | 规格型号 | VOLVO FH520 64T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购入日期:2011年5月1日;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5月25日;行使公里数3000公里。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平板车 | 规格型号 | ZJV9408TDTH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购入日期:2011年5月1日,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6月3日。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冷弯钢板桩 | 规格型号 | 650×540×10×15000 | 计量单位 | 根 | 数量 | 347 |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自制路基箱 | 规格型号 | 1000×4500×160 | 计量单位 | 只 | 数量 | 50 |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钢板 | 规格型号 | 2000×10000×25 | 计量单位 | 张 | 数量 | 48 |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挖掘机 | 规格型号 | PC400-8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1 | 现状分析 | 购入日期:2010年12月1日。 |
- 【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评估师及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1.本次评估对鉴定对象进行的查看,仅为现状勘查。
2.本次评估结果为整体处置的结果,且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车辆牌照的价格。
3.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政策调整和其他事项:
(二)本评估报告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或产权持有单位在使用本评估报告为评估目的的服务时,应当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评估委托人为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由于近期经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原企业名称上海奉贤贤润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变更后企业名称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变更,评估对象号牌号码为沪BK9873及沪AF0575车辆所有人原名称上海奉贤贤润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四)本次评估对象起重机(机械式),起重机(先导式)因长期未使用,故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五)本次评估对象有部分资产为钢板,冷弯钢板桩,自制路基箱;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在提供资料时未提供相关重量的证明资料,本次评估相关重量证明以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上的重量为依据,本次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 其他披露内容 | 该批物资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图片及清单仅供参考。我公司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
1.该批资产附件存在缺失可能,不保证整体完整。
2.成交后,应按照转让方的规定要求及时间提取标的物,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接并另行处置,相关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扣除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在提取标的完毕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
4.受让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5.本次转让后转让方继续使用200 根冷湾钢板桩,由转让方以1800元/日租赁继续使用至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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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奉贤贤润建设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德丰路299弄1号607室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法定代表人 | 张瀚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将挂牌附件《网络竞价方案》中的《受让确认书》(签章)与其他受让材料一并提交。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当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受让方须在上交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 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清运工作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5)为确保本次转让标的顺利交接,受让方须在向交易所支付交易剩余价款的同时向转让方缴纳进场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严格遵照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受让方届时未能承担设备搬运及运输费用的,由转让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从受让方缴纳的进场保证金中扣除。若受让方未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限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提货、清场的,则转让方有权将按1万元/每日违约金从上述30万进场保证金里扣除, 经转让方确认资产交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进场保证金(或剩余进场保证金)无息返还到受让方指定账号。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同意在支付交易价款余款的同时向转让方支付进场保证金30万元。(5)受让方同意具体负责委托搬运公司承担设备搬运和运输至受让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受让方届时未能未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限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提货、清场的,则转让方有权将按1万元/每日违约金从上述30万进场保证金里扣除。(6)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及交接,标的资产离开即视为交易完成。(7)意向受让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同意并接受转让方转让后继续使用本次转让200 根冷湾钢板桩,由转让方以1800元/日租赁继续使用至2021年6月30日;(8)意向受让方已知晓并接受本次转让的二台起重机已过了年检时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进行。
7)本次的标的转让,转让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2.5%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7.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奉贤区南桥镇五星中心路788号附近 | 联系人 | 陈磊 | 联系电话 | 13761403771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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