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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微藻中心武汉基地闲置资产)

时间:2021-02-07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微藻中心武汉基地闲置资产)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802-2
  • 【标的所在地区】:湖北省 武汉市
  • 【资产类别】:机械设备
  • 【转让价格】:450.3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2-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2-2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王浩年 联系电话:8800679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微藻中心武汉基地闲置资产(产主要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加速溶剂提取系统、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超高速智能粒度分析仪、元素分析仪等。)
资产类别机械设备名称微藻中心武汉基地闲置资产
数量638主要功能用途详见附件。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委估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值。
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岳国君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5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本项目,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将挂牌附件所列的《承诺函》(签章)与其他受让材料一并提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3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吴星宇
联系电话1861102539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特殊事项如竞价,交易双方手续费之和按照如下比例分配: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40%;买受人的受托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30%;上海联交所收取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20%;其余10%平均分配给有效参与未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代理机构。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13、承诺函(微藻中心)-盖章(v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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