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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142号、000201-000701号房产及地下室)

时间:2020-12-2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142号、000201-000701号房产及地下室)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819
  • 【标的所在地区】:浙江省 绍兴市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312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2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杨艳艳 联系电话:18616104528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142号、000201-000701号房产及地下室)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5号 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6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1421.38周边环境该房产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东近西二环路、南临艮塔西路、西临仁爱路、北临祥云路,地处城市边界位置,所属板块为高铁新城板块,与诸暨高铁站直线距离约为500米,与诸暨市老城中心直线距离6公里,与市政府新址直线距离8公里。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7号 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8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规划用途其它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835.5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7号 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8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规划用途办公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6606.86周边环境该房产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东近西二环路、南临艮塔西路、西临仁爱路、北临祥云路,地处城市边界位置,所属板块为高铁新城板块,与诸暨高铁站直线距离约为500米,与诸暨市老城中心直线距离6公里,与市政府新址直线距离8公里。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八)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委托人的经济行为文件显示及委托人介绍,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地产的权属比例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占70%,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占30%。而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显示系两家产权持有人共同共有。委托人也未能提供其他可明确产权比例的有效依据。 鉴于本机构的职责是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权属的认定已超过本机构的职责和能力范围,故本机构不对权属的认定及权益的分割发表意见,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并做出独立判断。 2、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承诺,本次委评的资产中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无其他抵押、担保、涉讼、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事项。但评估机构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仍需不依赖本报告而对委估资产的抵押、担保等情况作出独立的判断。
其他披露内容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1、看房联系人:章小姐13801820329 2、本项目标的共有两部分房产组成:1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142号;2、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201、000301、000401、000501、000601、000701号及附属25个地下室。 3、本项目标的两部分房产对应共4本产证,因同一房产有2个产权权利人,故分别给权利人出具了产证。 4、两部分房产产证权利人均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产权比例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70%、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30%。 5、本项目标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8863.74平方米,对应共4本产证,分别为《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5、F0000157616号,建筑面积为1421.38平方米的2幢000142号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7、F0000157618号,建筑面积为6606.86平方米的2幢000201-000701号共6间办公用房;附属《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诸字第F0000157617、F0000157618号另有地下建筑面积为835.5平方米,系25个地下室。 6、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120万元,其中: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142号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82.84万元,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48号尚豪国际2幢000201-000701号及附属25个地下室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537.16万元,其中附属25个地下室为人民币75万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竞价底价为挂牌转让底价,溢价部分按这两套房产各自对应转让底价占竞价底价的比例分摊。 7、本标的转让过程时间较长,整个转让过程约须180天。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南苏州路255号5楼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法定代表人沈磊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93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二、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四、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五、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如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享有。 七、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和贷款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受让方即为房屋买受人,与新《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一致。 八、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实际交接日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且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或双方另行协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办理期限。 十、本项目若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沪联产交[2004]074号文的20%支付。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3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章小姐
联系电话1380182032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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