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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奥迪A6L 2.4 AT机动车一辆)

时间:2020-12-30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巨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奥迪A6L 2.4 AT机动车一辆)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826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资产类别】:机动车
  • 【转让价格】:0.8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3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06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业务负责人: 胡丹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上海巨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奥迪A6L 2.4 AT机动车一辆)
资产类别机动车是否包含车牌
车牌号-车辆品牌奥迪
车辆型号A6L2.4AT发动机号APS049615
行驶公里数365000数量1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本次处置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其他披露内容1.评估价值为车辆本身价值不含牌照等其他费用; 2.本项目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巨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706-A16室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秋航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锦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缴纳交易交易保证金【0.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物权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增值税部分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其他税费及办理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标的车辆所涉及的过户退牌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针对上述事宜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受让方为境内具有合法的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的,受让成功后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相关过户退牌手续; (2)受让方不具备境内合法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受让成功后自行委托具备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标的车辆的相关过户退牌手续。 7、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本次转让不包含车牌额度。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车辆的交接及过户手续,否则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该车辆。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9、本项目若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0.2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浦东大道1525号中国石化大厦停车场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18204290009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特殊事项本项目无论协议方式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支付)。交易双方手续费之和按照如下比例分配: 1、若本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40%;受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40%;上海联交所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20%。 2、若本项目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以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40%;受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30%;上海联交所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20%;其余10%平均分配给有效参与未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受托经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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