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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徐家汇路101号2205室)

时间:2020-12-0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建研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徐家汇路101号2205室)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651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徐汇区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568.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06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郑烨琳 联系电话: 010-51915345 |业务负责人: 任立中 联系电话: 010-519188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上海市徐家汇路101号2205室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沪房地卢字(2003)第000319号
权利类型国家土地所有权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79.52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22
所在层数22房屋装饰情况钢混结构,室内墙面涂料,顶棚抹灰,地面贴砖,厨房和卫生间墙面贴墙砖,塑钢窗,其所在建筑物外墙涂料。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1、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除增值税外未考虑相关资产后续可能发生的经济行为需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考虑资产的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 2、本报告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格。评估结论中包含了房屋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3、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对象取得的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与产权持有单位名称不一致,对此,产权持有单位提供了产权情况承诺函,承诺该房屋为产权持有单位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建研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兴化路2号13幢1303
注册资本(万元)69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马立东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不符合当地房地产交易限购规定的,不能办理过户的,则视为违约。 7、本项目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70.4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期间
展示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101号2205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特殊事项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1、本项目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均应按照成交金额的2.5%支付交易手续费。 2、交易手续费按照如下比例分配: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收取交易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80%;上海联交所收取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之和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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