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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利(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库存裘皮一批) |
时间:2020-12-09 14:28:40 来源: 作者: |
- 【项目名称】:香港三利(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库存裘皮一批)
- 【项目编号】:GR2020SH1001416-3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 【资产类别】:其他
- 【转让价格】:110.2705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22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51159165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1、品质较好的本色黑水貂皮,7454张,库龄8年。
2、染色水貂皮,12969张,库龄8年。
3、美洲貉子皮,2503张,库龄8年。
4、北美银狐皮,1004张,库龄8年。
5、北美灰狐皮,5258张,库龄8年。
6、北美红狐皮,2568张,库龄8年。
合计:31756张裘皮。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品牌 | 裘皮 | 计量单位 | 张 | 数量 | 31756 | 主要功能用途 | 制作成衣 | | |
-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评估结论中,评估专业人员聘请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的专家、京检颐和(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专家,于2020年9月2号分别对存货的一般市场售价和性能做了技术检测,在假定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有关存货保管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结合从存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到的存货保管情况及实地勘察做出了判断。
2、本次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
2、本项目涉及资产为抵债资产,抵债协议及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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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香港三利(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62号中粮大厦7楼703室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 法定代表人 | 赵宗凯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递交申请,经转让方确定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向交易所递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6.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可接受现场预约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可预约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转让方不接受未经预约的自行踏勘。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最终受让方须在上交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清运工作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9.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3.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展示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园区中路1号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 18511591653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特殊事项 | 本项目不论竞价成交或者协议成交,手续费分配方式为: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分得手续费的80%;上海联交所分得手续费的20%。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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