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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官方供应商(饮用水类)权益招商 |
时间:2020-09-27 14:28:40 来源: 作者: |
- 【项目名称】:2020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官方供应商(饮用水类)权益招商
- 【项目编号】:TR2020SH1000087
- 【标的所在地区】:
- 【资产类别】:
- 【转让价格】:35.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09-2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0-29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成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张成杰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一、项目简介:
全国男子篮球联赛( 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简称:NBL,其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中国职业篮球联盟联赛(CNBA)。
2004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正式成立(成立之初,称为CBL,中国男子篮球联赛)。NBL是由职业篮球俱乐部组成的全国性篮球联赛,隶属于中国篮球协会三大联赛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第一个“管办分离”落地的国家顶级联赛。
联赛一般于每年5月开赛,是中国男子职业篮球唯一的夏季联赛,也是中国仅有的两大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之一。
2020赛季有11家俱乐部参赛,分别是:安徽文一、广西威壮、陕西信达、长沙勇胜、河南赊店老酒、重庆三海兰陵、武汉当代、福建风之子、佛山功夫小子、河北翔蓝、海南星耀。2019年NBL联赛现场观赛球迷总人数超过35万人次。湖南金健米业主场多次突破最高6000人的上座数。半决赛和总决赛的比赛场次,安徽文一、广西威壮、陕西信达主场球票均出现提前售罄的情况。 |
-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 | 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官方供应商(饮用水类)权益与义务
品牌授权
一、称号使用权:“NBL联赛官方供应商”等双方同意的称号。
二、联合标识及相关权益使用权:企业有权使用赛事主办单位名称、赛事的名称、logo、吉祥物、口号、赛事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图像)等相关权益,用于企业以及产品的宣传推广。
三、影像资料使用权:企业可使用官方提供的活动影像资料,联赛海报,主视觉,VI体系用于品牌宣传推广。
四、行业排他权:同一行业品类只选择一家企业合作,其他NBL合作品牌如产品涉及饮用水,均不得在借助NBL推广宣传中,加杂其饮用水类产品图片,品牌进行隐性宣传。比赛场馆、环廊、更衣室、检票区、休息区、卫生间、吸烟区等不得出现竞品广告,且不得挂有非官方供应商品牌露出的宣传照。所有借助NBL图片进行宣传的品牌,不得蓄意,涂抹,消除,或修改原图中NBL赛事指定用水上的品牌标识。
五、现场广告
赛事主背景板(赛事主KV,开闭幕式背景板),现场LED屏或赛事广告A板(赛场四周广告A板或LED轮播),赛事指示/功能牌(检录处、医疗处、热身区、双方休息区等功能指示牌),其他背板广告(新闻发布会背景板),校园嘉年华品牌搭建区(企业自行按规定搭建),印刷品(赛事秩序册,赛事海报/易拉宝/宣传单),赛事官方证件(包括人员证件,车辆证件等)。
六、现场活动
根据具体赛事安排将品牌元素融入现场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礼品赠送、品牌啦啦操、视频互动等。
七、媒体曝光
赛事官方媒体:包含赛事官方微博、微信、网页中的广告位、视频、链接等,品牌名称及LOGO露出;联赛宣传片末尾跳出品牌定制彩蛋
八、赛事合作媒体及PR公关稿:包括但不仅限于NBL渠道资源搭载,内容可涉及赞助商签约公告、事件营销、赛事赞助商相关报道、赛后鸣谢等,拟包含体育相关媒体、教育媒体、社会媒体等。
九、赛事官方宣传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海报,电子版广告,视频,插图等各项视觉画面。
十、官方礼遇
联赛开幕式:企业领导出席,嘉宾总人数为4-6人。
颁奖仪式:赞助商高层受邀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运动队、教练和运动员颁奖。可设立定制奖项并颁奖。
十一、赛事证件(比赛场馆VIP/嘉宾证件,不少于15张),门票赠与,重点场次门票赠与不低于15张/场。
十二、赛事合作新闻发布会,协助邀请篮球领导、运动员及其他嘉宾出席,可在比赛期间,利用既有赛事,在赛前或者赛中进行合作发布;也可品牌自行组织,自行承担相应费用,根据实际需求及执行情况确定。
十三、官方活动
赛事主办方以NBL主办的各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发布会主席台需摆放比赛饮用水,且品牌标识需露出,每场发布会主席台至少3瓶,场边其他区域视现场情况双方协商待定
赛事主办方以NBL名义举办的各类线下活动,活动中如涉及饮用水,必须使用NBL官方指定饮用水,不得使用其他品牌饮用水。
十四、义务(实物赞助清单)。
每年提供实物赞助:
饮用水:各参赛队:不少于250箱(每箱不少于24瓶,每瓶不少于500ML)
饮用水:各赛区:不少于250箱(每箱不少于24瓶,每瓶不少于500ML)
饮用水:办赛机构:不少于200箱(每箱不少于24瓶,每瓶不少于500ML)
饮用水:公益活动不少于250箱(每箱不少于24瓶,每瓶不少于500ML)
饮用水:全明星赛不少于250箱(每箱不少于24瓶,每瓶不少于500ML)
冰桶:各参赛队不少于2个
冰桶:各赛区不少于2个
十五、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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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篮球协会 | 注册地(住所) | 龙潭路甲1号 | 经济类型 | 其它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受让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赞助饮用水类,直接交付给协议约定的接收主体,将现金价款直接支付给项目方。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招募合作伙伴数量为1个。;
2.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5万元,其中25万以项目方和应标方都认可的等值实物赞助(赞助实物详见实物赞助清单)冲抵,剩余部分经双方协商同意,以现金或等值实物赞助冲抵。;
3.意向应标方须自行下载《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并在挂牌期满前,按照规定递交《举牌申请书》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4.意向应标方经项目方资格确认后即成为竞买人。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应标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方签订《合作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应标方和应标价格,应标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合作协议》。;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项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应标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上海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有效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 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合作协议》的。
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如产生溢价的,溢价部分分配按最终协议约定。;
7.意向应标方若成为应标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
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
2)如本项目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应标方需承担:
a.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00万以下(包含500万)部分的2%和500万以上部分的1%之和,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5%。
应标方须在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应标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应标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应标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交纳时间 | |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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