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物权采集

海口沈铁奉发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807房产)

时间:2019-12-24 12:12:12  来源:  作者:
海口沈铁奉发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807房产)
项目编号 GR2019SH1001902 转让底价 229.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2-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1-20
标的所在地区 海南 海口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海口沈铁奉发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807房产)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地理位置 海南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598号
规划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 28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9.26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58年4月20日止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资产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封经理、曹经理 18876840968、13930373893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房屋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2020年1月31日。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结论是不含增值税的评估价值,是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价值。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海口沈铁奉发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凤阳别墅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①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②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 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6.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2.5%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7.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产权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和贷款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和贷款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新《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该项目意向受让方登记地址如下:https://sp.suaee.com
该项目若进行竞价,请通过https://bid.suaee.com参与竞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央企交易七部
业务经办人 张雅蒙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43
业务负责人 许永亮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5101099778
受托机构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