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评估报告内第十二项 特别事项中:
(五)本次评估的市场价值未包含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应承担的预计转让税费,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七)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招商东小区商住楼3栋305,3栋306共两套房地产均已办理了 《房地产证》,证号分别为深房地字第400034991号、深房地字第4000349912号,宗地号为K710-0001,宗地面积为6,1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93年03月08日至2043年03月08日止。
(十)若评估结论精确至人民币元,两处物业2019年3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520,432.50元,评估值为10,706,040.00元,评估增值10,185,607,50元,增值率为1,957.14%,增值率与前述的评估结论有些许不同,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十一)本次评估对象的两套房地产位于同一小区的同一栋楼,且朝向和楼层一致,因此只测算其中的一套物业,同理可得另一套物业的市场价值,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其余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