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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台20T锅炉烟气脱硝工程)

时间:2019-12-09 12:12:12  来源:  作者: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台20T锅炉烟气脱硝工程)
项目编号 GR2019SH1001852 转让底价 0.8598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2-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12-20
标的所在地区 安徽 合肥市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本项目标的为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台20T锅炉烟气脱硝工程),资产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20T锅炉烟气脱硝工程
计量单位
数量 1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安徽省巢湖市
展示联系人信息 陶经理 13952099813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此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此项资产受让方需要对标的物自行拆除、吊装和清理现场。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由于委估设备均处于报废状态,报废设备可回收材料实际重量由企业提供,评估人员现场复核确定,由于设备数量较多,提供的实际重量可能有误差,交易时应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如误差过大则需要对评估报告结论进行相应调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旗山路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油脂专业化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税金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所有税金后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据发票,税率按照13%执行。
6.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将挂牌附件所列的《承诺函》(签章)及《网络竞价方案》中的《受让确认书》(签章)与其他受让材料一并提交。
7. 本项目若竞价成交,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25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该项目意向受让方登记地址如下:https://sp.suaee.com
该项目若进行竞价,请通过https://bid.suaee.com参与竞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鲍鹏恺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13691580217
业务负责人 王丹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3801268757
受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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