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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江航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花苑小区29幢二层房产)

时间:2022-02-21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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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长江航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花苑小区29幢二层房产)
  • 【项目编号】:GR2022SH1000094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通市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15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2-2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3-18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联系人:邓军 联系电话:027-6577105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倪佳 联系电话: 62657272-242 |业务负责人: 赵锋 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外立面条形面砖,混合结构,层高约3米,内部乳胶漆内墙,地砖地面局部复合地板地面、无吊顶,铝合金窗、铝合金格栅,钢化玻璃门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苏(2018)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65483号
房屋规划用途 商业、金融、信息 实际用途 空置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52.4 房屋总层数 3
所在层数 2 建成日期  
房屋装饰情况 外立面条形面砖,混合结构,层高约3米,内部乳胶漆内墙,地砖地面局部复合地板地面、无吊顶,铝合金窗、铝合金格栅,钢化玻璃门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评估对象为自建房产,评估结论为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该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为5%,但不包含契税,也未扣除交易中所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长江航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1359号7楼B05室
注册资本(万元) 1563.45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张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及竞买文件,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在本合同签订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并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过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方若逾期支付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受让方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盖章确认后的《看房确认书》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产权交易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2)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标的房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3)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实际交接日现状接收标的房产,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4) 产权交易标的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产权交易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产权交易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 7.意向受让方同意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 2% 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以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55403560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11.看房确认书(文峰花苑29-2)(1).pdf
2 网络竞价实施方案(文峰花苑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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