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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南大街30号001幢负一层、四层到十层房产)

时间:2021-11-17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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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南大街30号001幢负一层、四层到十层房产)
  • 【项目编号】:GR2021SH1001588
  • 【标的所在地区】:河北省 石家庄市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6631.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1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14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邱子玥 联系电话: 18901608708 |业务负责人: 王炜 联系电话: 6265727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南大街30号001幢负一层、四层到十层房产)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石房权证东字第250001042号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性质国有土地
房屋规划用途办公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9138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10
建成日期房屋装饰情况外墙东面为玻璃幕墙,其余三面为面砖,室内地面部分铺设地面砖,部分铺设木地板,内墙刷涂料,窗户安装铝合金窗,部分木门,中央空调,给排水及消防设施齐全。
配套设施齐全周边环境良好
资产类别土地坐落位置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南大街30号
土地证号桥东国用(2011)第00037号土地面积(平方米)2063.1
用途商务金融用地类型出让
使用年限37已用年限27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房屋地下1层及4-7层办公用房已对外出租,租期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八条第4点要求,租赁期间因买卖、赠与、或其他事由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出租人需提前3个月向承租人发出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书》,承租人在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后3个月内需完成房产租户的清退工作,恢复原状态。相关租赁合同在出租房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后3个月自动终止。转让方已于2021年10月20日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合同终止通知书》中明确相关租赁合同将提前与2022年1月31日终止。 详细信息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房屋实际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1层,房证登记为地下1层、地上10层,11层面积分摊至地上4-10层。 评估结果部分采用收益法评估。 评估结果已包含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相应税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新路58号201室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斌星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1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竞买之日后因政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强制性调整,使买受人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买受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买受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买受人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9、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产实际交接日现状接收标的房产,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会同受让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受让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验收交接手续。 11、标的房产涉及的租金收入,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前产生的租金收入由转让方享有,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后产生的租金收入由受让方享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任俊卿
联系电话1378021058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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