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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培训设备资产)

时间:2021-10-15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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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培训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GR2021SH1001382
  • 【标的所在地区】:辽宁省 大连市
  • 【资产类别】:不动产
  • 【转让价格】:4259.91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0-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1-11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睿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79 |业务负责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44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教学楼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721.74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7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食堂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777.5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40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车间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40.48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6号
房屋规划用途集体宿舍实际用途宿舍楼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400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9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活动中心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1268.25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5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宿舍楼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280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42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锅炉房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09.79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8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食堂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700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43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实操楼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790.4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34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门卫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8.8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05500041号
房屋规划用途其它实际用途变电所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8.22
资产类别其他品牌模拟船(报废船改装)、轮机模拟器等134项机器设备
资产类别其他品牌排水沟、挡土墙、学校操场等5项构筑物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本项目标的已出租给中国远洋海运大学,租赁期至中国远洋海运大学新校区建成之日为止。
重要信息披露1、位于旅顺口区海龙路59号的11项房地产土地用途均为科教用地。 2、评估值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内容资产清单详见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005室
注册资本(万元)927215.255736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罗宇明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物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款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资产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尽调保密承诺函》(详见挂网附件)、营业执照并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200万元保密承诺金后方可查阅(含评估报告、资产清单等备查文件)并进行现场勘察。在意向受让方不违反《尽调保密承诺函》情况下,保密承诺金由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勘察,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8、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产证变更及办理的不确定性等方面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9、若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需按照《上海联交所央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北京总部[2011]001 号)支付交易手续费,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手续费支付至指定账号。[手续费账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7442693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3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尽调保密承诺函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培训设备资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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