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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广州市白云区广源西路106号603房)
时间:2020-06-17 16:28:15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R2020SH1000113
转让底价:
152.464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3-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6-22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广州市白云区广源西路106号603房)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穗房地证字第0669194号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99.17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
8
房屋装饰情况
建筑外墙为马赛克小瓷砖,装有电子门禁,603房装有防盗门、铝合金窗、卧室和大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天棚涂料粉刷,厨卫墙地面均为瓷砖,层高约3米。
周边环境
北至广园西路,南至广州站,西至站西路北街,东至瑶台西街;周边有松岗社区、花季小区、瑶台小区,附近有瑶台小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相关公建配套设施齐全。
交通情况
附近有111路、175路、179路、241路等公交线路通达该片区,距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26.5公里,距离广州站约1公里,交通便捷度较好。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评估值含增值税。 2.权证记载的房屋坐落为广源西路106号603房,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实际坐落为广园西路106号603房。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穗房地证字第0669194号房地产证记载,房屋共用地面积为8761.48平方米,此共用地面积是整幢楼房的产权人共同使用。 2.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一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保证金4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清单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及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
房屋所在地
联系人
解女士
联系电话
025-52822633,18061711565
联系方式
交
易
机
构
业务部门
央企交易总部(交易四部)
业务联系人
王迪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
--
业务负责人
杨莹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
托
机
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硕
联系电话
010-6837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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