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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柠都大道192号地中海印象13幢1层8号商业用房)
时间:2020-04-07 17:07:42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R2019SH1000702
转让底价:
125.82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6-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4-10
标的所在地区:
资阳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柠都大道192号地中海印象13幢1层8号商业用房)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柠都大道192号地中海印象13幢1层8号商业用房
地理位置
四川省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安房权证安岳县字第201502469号
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
建筑面积
156.69平方米
权证面积
156.69平方米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该标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该商业用房占用总土地使用权证已由原开发商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解押。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有效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佟女士18611389653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系抵债资产,根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8)川71执恢65号之一)裁定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 2、该标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该商业用房占用总土地使用权证已由原开发商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解押。 3、本次房地产的评估未考虑交易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20、21、22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保证金3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在承诺在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交纳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交易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若房产部门规定需缴纳的房产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收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政策相关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本次交易如为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 %缴纳交易手续费;网络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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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交
易
机
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业务经办人
吴楠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2;13942637399
业务负责人
董慧聪(YQ2)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36;13911000768
受
托
机
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童女士
联系电话
1861138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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