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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艾尔铁矿4个探矿权60%权益

时间:2018-07-09 00:00:00  来源:  作者:
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艾尔铁矿4个探矿权60%权益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437 转让底价 911.48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7-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8-03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无形资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艾尔铁矿4个探矿权60%权益,包括4个区域的勘探许可证
资产类别 无形资产
名称 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艾尔铁矿4个探矿权60%权益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澳大利亚矿物及能源部
主要产品 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澳洲艾尔铁矿4个探矿权60%权益,包括4个区域的勘探许可证,探矿权证EL6024、EL5559、EL5852、EL5971。
共有情况 Centrex Metals Limited公司及下属子公司South Australian Iron Ore Group Pty Ltd持有40%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胡成辉02786805536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合同需要中国及澳大利亚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合同才能生效。
2.转让方为注册在境外的企业,如本次转让价款以外币支付(按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中国银行人民币对外币的中间价计算,取外币整数)。
3.意向受让方应满足澳大利亚的相关文件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澳大利亚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钢(澳洲)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澳阿德莱德市金威廉姆大街420号9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为外币支付,按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中国银行人民币对外币的中间价计算,取外币整数)。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凌智(央企三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蕙兰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097619、186165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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