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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合金无缝钢管)

时间:2018-05-30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合金无缝钢管)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275 转让底价 196.02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6-12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合金无缝钢管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合金无缝钢管
计量单位
现状分析 上海天气比较潮湿,虽存放于室内,部分规格合金钢管存在锈蚀现象,对合金无缝钢管的内在质量有着影响。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刘建 021-63179515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华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4301-02、03、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通过意向受让资格确认并递交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的资本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应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双方应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约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其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1)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1)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情形的。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拆除、运输等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应当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标的资产的交付交接。如受让人未能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标的资产的交付交接,则转让方有权将未拆除和装运的物品另行处置。

6.本次项目若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交易手续费。(其中包含转让方的交易手续费),受让方代理会员不参与本项目的手续费分配。[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80078801900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无不良记录;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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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91061939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金琦
受托机构电话 6265727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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