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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高速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

时间:2018-04-24 00:00:00  来源:  作者: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高速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130-2 转让底价 137.79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5-22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高速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标的包括高速瓦楞纸板生产线、1800型高速自动接纸机、高速线传送带、永锦达瓦楞辊、碳化钨瓦楞辊、上海大松瓦轮辊、上海大松瓦楞辊、全新碳化钨B坑轮φ320*L1900、全新碳化钨C坑轮φ321.14*L190、高速线横切机出纸部、废纸回收系统、碳化钨C楞Φ320×L1900(修复)、单面机胶水辊刮胶辊(修复),共计13件,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间
标的展示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开发区(城郊纸业园)
展示联系人信息 杨大为 13973162871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评估未考虑设备处置时的拆除费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217号航天大院科研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在受让成功后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合规的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运, 因拆除搬运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应就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①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产权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接受该资产的一切现状;
②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③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④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四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南婧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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