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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张掖番茄制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原材料、建筑物、机器设备、机动车、电子设备)

时间:2018-04-0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粮屯河张掖番茄制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原材料、建筑物、机器设备、机动车、电子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673-4 转让底价 18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4-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4-20
标的所在地区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机动车 其他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本次资产转让包括设备机械、机动车、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变压器、电缆桥架等
计量单位  
数量 157
现状分析 全部机器设备产处于闲置状态。
资产类别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红旗轿车等两辆车辆
是否包含车牌
资产类别 其他
名称 建筑物
现状分析 本次转让的建筑物共计76项,电子设备共计83项,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详见转让清单。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标的中所涉及的建筑物占用地为划拨土地,存在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风险。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划拨土地,仅涉及转让方所持有的部分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以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资产见清单)。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屯河张掖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注册地(住所) 国道312线2741公里处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对如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交接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③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产权交易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交接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④同意本次标的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⑤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存在违反交易规则和相关承诺之事项,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将项目重新挂牌转让。

6.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额2.5%的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王丹(央企二部)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安瑞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沈女士
受托机构电话 1860127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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