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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28号2401室住宅)

时间:2018-02-2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上海海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28号2401室住宅)
项目编号 GR2018SH1000094 挂牌价格 824.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8-02-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3-0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上海海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28号2401室住宅)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28号2401室住宅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沪(2017)黄字不动产权第003702号
规划用途 住宅
目前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 7961.0平方米
建筑面积 132.95平方米
权证面积 132.95平方米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记载,内部基本为毛坯状态。
周边环境 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资产均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打浦桥街道位于原上海卢湾区境中西部。东起重庆南路、鲁班路,西至日晖东路、肇嘉浜路、陕西南路,南沿斜土路,北靠建国西路、建国中路。2010世博会后,卢湾中部打浦桥商圈发展全面加快,在肇嘉浜路东端再造一个"徐家汇"。打浦桥商圈发展规划,打浦桥地区将以南部世博园区开发和轨道交通9号线、13号线建设为契机,接受南部世博地区辐射,为淮海路产业链延伸配套,以新新里地区和建国东路地区商业商务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功能提升、形态开发和结构优化,打造卢湾中部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现代都市商住区。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周先生 021 - 58312130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180天。
2、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看房联系人:周先生 021 - 58312130。
3、其他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资料。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海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龙腾大道2879号3楼3569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7万元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意向受让方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由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若本标的房屋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房屋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房屋转让方承担。

10.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 %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 %缴纳交易手续费。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7.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鉴文
受托机构电话 021-583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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