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医院部分资产(商城路297号905室房产)
项目编号 | GR2018SH1000045 | 挂牌价格 | 452.0000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01-2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02-02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 物权类别 | 不动产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上海市东方医院部分资产(商城路297号905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部分资产(商城路297号905室房产) |
地理位置 | 上海 |
权属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证编号 | 沪房地浦字(2016)第058027号 |
规划用途 | 居住 |
建筑面积 | 106.86平方米 |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 室内:简装 |
配套设施 | 据评估报告载:所属区域位于上海市基准地价住宅1级地段,市政设施完善,宗地红线内外达到“七通”,能满足正常居住需要。 |
周边环境 | 据评估报告载:周边公共设施较完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有仁恒幼儿园、东园幼儿园伊顿国际幼儿园、东昌路小学、洋泾菊园实验学校等教育机构,有东昌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方医院等医疗机构;另有邮政局陆家嘴金融区等公共服务设施。 |
共有情况 | 无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标的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标的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展示联系人信息 | 38804518*11135 |
标的企业简况 | 转让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挂牌信息 |
一、转让方承诺
1、 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 我方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 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我方与联交所签订的《物权交易合作协议》约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8、 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本标的房产进行交易。 9、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若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转让过程中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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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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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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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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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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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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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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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 | 请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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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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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