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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资产(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1号楼(兰苑)15E)

时间:2017-11-01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外运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资产(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1号楼(兰苑)15E)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641 挂牌价格 800.12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1-01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1-14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物权类别 不动产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中外运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资产(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1号楼(兰苑)15E),产权证号:京房权证市朝国字第1560057号,土地证号:京市朝国国用(2004出)字第1560057号。
资产类别 不动产
名称 中外运房地产开发公司部分资产(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1号楼(兰苑)12E)
地理位置 北京
权属性质 国有出让
规划用途 公寓
土地面积 20.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109.03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04年4月19日至2064年7月10日
配套设施 达到“七通”。供水:双路供水24小时热水;供暖:市政供暖;供电:市政阶梯供电;燃气: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24小时保安值班小区内有监控。
周边环境 幼儿园:西坝河幼儿园、宝宝幼儿园西坝河分园、北京市至尊宝宝幼儿园(国展园)、群星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和平里分园)、香河园街道中心幼儿园、柳芳北里中心幼儿园、毛毛宠物。中小学: 西坝河小学西坝河第四小学、黄胄艺术实验小学、西坝河第二小学、北京精诚实验小学、北京精诚实验小学分部、和平街中心小学分部 、三里屯小学分部、北京市朝阳区安民学校、北京和平里第四小学、北京市朝英中学、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分校、北京第一七一中学分校、北京一七一中学。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公用局工作站、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商场: 燕丰副食商场、家乐福、京客隆、天虹商场。医院:煤炭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太阳宫医院、西坝河中里社区卫生站、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街道西里社区康复活动站、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街道西里社区康复活动站、陈力口腔诊所、点点齿科(西坝河店)。邮局:西坝河邮局 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行香河园储蓄所、交行西坝河支行。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1号楼
展示联系人信息 杜昊,电话:13810905521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外运长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披露面积、建成年份等数据如与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登记数据不一致的,以政府相关部门数据为准。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外运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万元(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政策相关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30%赔偿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标的房产交付前原应缴应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费由转让方承担。

9.交易双方应相互配合,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到税务核税及房产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的等非转让方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须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外运长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杜昊
受托机构电话 138109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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