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方法及系统(ZL201310321102.9)等四项专利权
项目编号 | GR2017SH1000638 | 挂牌价格 | 38.5000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10-3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11-03 |
标的所在地区 | 物权类别 | 无形资产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本技术提供了一种人脸识别方法及系统,包括:采集可见光、近红外、中红外、远红外和热红外的多波段的训练图像;基于稀疏正则化方法对提取到的每一波段的人脸图像特征进行评价与选择得到降维后的每一波段的人脸图像的新特征和对应的新特征评价指标;再基于稀疏正则化方法对第一特征集进行评价、选择与融合构成最终表达人脸的第二特征集和对应的第二特征评价指标;根据第二特征评价指标从所述第三特征集获得最终表达所述待测试人的人脸的第二特征集;采用最近邻分类器获取分类结果。本发明能够在融合足够多人脸图像信息的基础之上,保证最终表达人脸的特征集有较低的维数,从而也保证人脸识别的速度和单个人需要存储的数据量较小,提高识别精度。 |
资产类别 | 无形资产 |
名称 | 人脸识别方法及系统(ZL201310321102.9)等四项专利权 |
标的企业简况 | 转让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挂牌信息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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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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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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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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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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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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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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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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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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