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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矿棉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离心机及制棉系统等638台(套)设备)

时间:2017-09-22 00:00:00  来源:  作者:
宝钢矿棉科技(宁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离心机及制棉系统等638台(套)设备)
项目编号 GR2017SH1000500-2 挂牌价格 568.3405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9-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7-10-11
标的所在地区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此次转让的为出让方持有的离心机及制棉系统等638台(套)设备,规格型号详见附表,成新率42%-79%。主要功能用途高炉热态熔渣2万吨粒状棉中试生产线,利用高炉热态熔渣作为主原料,通过在线取渣、熔渣炉补热调质并制备优质粒状棉。此批设备运行正常,维护保养完好。
资产类别 设备机械
名称 离心机及制棉系统等
所在地 中国[156] 浙江省[330000] 宁波市[330200] 北仑区[330206]
规格型号 详见附表
计量单位 台(套)
数量 638
成新率 42%-79%
主要功能用途 高炉热态熔渣2万吨粒状棉中试生产线,利用高炉热态熔渣作为主原料,通过在线取渣、熔渣炉补热调质并制备优质粒状棉。
现状分析 设备运行正常,维护保养完好。
标的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徐岚 13601680864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若协议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25%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联交所交易手续费支付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宝钢矿棉公司停产后,对委估机器设备均计提了减值准备,机器设备减值准备25,406,937.24元,上述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认定。
2、根据宝钢矿棉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由于熔渣炉(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序号67,账面原值18,149,448.03元,账面净值14,417,452.77元)主要用于中试研究,炉体由耐火砖堆砌而成,四周有少量钢材固定,拆除后耐火砖基本无价值,支撑钢材约重40吨。本次评估计算熔渣炉可回收价值时仅按照废钢价乘以钢材重量进行评估。由于熔渣炉预计拆除成本较高,且预计其处置费用高于熔渣炉可变现价值,故对于熔渣炉本次按零值评估。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矿棉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八柱桥路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交易标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置交易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5.意向受让人在向联交所递交物权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已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承诺书》等(见附件,自行下载)相关文件。

6.本次转让,转让方的交易税金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7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受让资格经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
五、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绮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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